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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0年司法官個人準備方式:

(一)狀況評估:

99律師前50名,但99司法官差了4分多,自己檢討分數,發現民商法太弱,公法與刑事法尚可。而我8月第一試考完之後,我必須投身新生預備教育,有一個月的時間包括晚上假日都很難有時間看書(警專的新生預備教育有點像新兵入伍,每天都要上滿4小時軍訓課,學生剛入校有許多事情與生活規定要教導他們,隊上每一位同仁都很忙碌,除了晚上要值宿以外,外宿下班後也常常需要留校加班),所以離10月份的二試,我擁有的準備時間極為有限。

(二)策略選擇:「有捨才有得」

1、「棄守一試選擇題」:

面對新制,大家難免會沒有安全感,但是由於我在二試前卡了一個預備教育,幾乎是空白了一個月,所以我狠下心來,決定棄守一試選擇題,只打算花兩個禮拜的時間準備,那時的心理想法是:一試好歹也是錄取上千人,我都認真準備了五年,應該沒道理會不及格(吧?)但是我時間沒有抓好,總是貪心地想多讀點二試的東西,後來到考前10天開始買高點的一試系列來做,法學英文買了考用出版的綠皮書來背單字,結果都看不太完,最後一天背背法條就上場了。一試考完覺得題目不太好寫,但後來發現自己的一試分數幸運地還算不錯。

2、「棄守刑事法」:

99年第一次參加國考,時間匆促來不及讀刑法刑訴,只看三年考古題的情形下硬著頭皮去考,但律師司法官出來的分數卻都有5、60分,考量到自己在警大已經花了不少時間讀刑法刑訴,現在該是它們要報恩的時候了XD,而且我在學校又有兼刑訴課程,備課勉強算是在複習,所以我大膽地放棄了刑事法,將時間花在其他科目上。
但是我原先的預想是雖然棄守,但至少還是想要看完考古題與總複習講義,結果時間仍然掌握的不好,最後比起去年沒好多少,刑法刑訴只看完五年的考古題就上場了,好險後來成績還算可以,真的要歸功在警大時期刑事法老師的指導以及我個人對刑事法的付出,它們到了兩年後還是一直跟在我左右XD


(三)各科書單:

債編:張律師

物權:張律師

身分法:侯律師、林青松

民訴:喬律師、邱宇、學稔

行政法:植憲、學稔

憲法:植憲、學稔

公司法:邱律師、學稔、海青

證交法:邱律師、學稔

保險法:法正、海青、程律師

票據法:法正、海青

(學稔是指它的題型破解系列,海青則是學稔商事法考古題的作者)

以上是我真正有把它看熟的書,其他大概翻過的書我就不詳列了,準備律司考試,上述所列的書應該算是充足了,畢竟我們只是想上榜,而不是要考榜首。我感覺準備考試有時真的不能太貪心。而在這裡我想要推薦學稔的書,在我最後一個多月複習時,簡明精要的內容幫了我很大的忙。


(四)讀書時間掌握:

其實臚列幾點到幾點讀書好像沒有太大意義,對我而言,我就是下班後看書,假日看書(除了運動或者特別安排休息的假日外),每天大概睡7個小時。考前三個月,不敢花時間運動,連吃飯或者搭捷運去聽補習班總複習時也都在看書,睡眠時間則壓縮到5個小時。考生會遇到的問題是,每天要讀多少小時才夠?事實上,這也許根本就是沒有答案的問題,因為每個人的讀書理解力與記憶力和專注力都不同。我個人建議是擬定計畫表來掌握讀書時間,像我的規劃是採集中一科的方式,比如說,給自己一個月的時間看完喬律師的民訴,而這一個月當中,我會整理出來自己能夠讀書的時間,再安排細部的執行計畫,當然也包括了給自己適當的休息時間,因為人不是機器,總是會有疲乏的時候,適當的休息我覺得是必要的,但是當然,如果無法執行完自己的進度,我就會用排定的休息時間來填補,無形中也給了自己小小的督促力量。

雖然我建議擬定計畫表,但我也必須誠實地說,我幾乎兩三天就在修改計畫表,這也得見人的惰性實在驚人。所以我的第一張計畫表總是排得很理想,每一科都可以讀個好幾次,然而接下來的修正就是不斷在與現實妥協的過程,但是我會把持個最底限,那就是至少要在考前看完什麼書,做完什麼筆記,而在這底限內的修正我都算可以接受,如果超過了,我一定想盡辦法補回來。(比如說,曾經有一次女友難得從雲林北上到台北開會,週末會在台北找親戚朋友玩,但那時我的讀書狀況正處在計畫表的底線邊緣,所以我打了一通電話給她,跟她說抱歉。後來整個週末,明明兩人都在台北,卻連見個面也沒有。而星期天接到她說她要回雲林了的電話時,兩人心裡難免有些酸楚,但我們當時都相信,這一切努力一定都會有回報的。現在回想,女友的支持與包容,絕對是背後支持我前進源源不斷的動力。)

(五)做筆記:

我總是認為,如果我當初沒有選擇做筆記,我一定沒有辦法在今年上榜。我覺得做筆記對我來講非常重要,我是用活頁紙筆記本,做了三大本的筆記,把上述書單的書(題型破解與考古題除外)都做成筆記。做筆記是一件相當費時的工作(我花了兩年才勉強做完),但我覺得非常值得,我整理筆記的方式是看完書上的一個爭點之後,將它用自己的話寫成筆記。常常聽別人說,你聽課或者看書,面對一個觀念常常會誤以為自己懂了,而最好的檢驗方式就是看自己能不能夠用自己的話講出來。我覺得做筆記也有這種功能,一個你不理解的觀念你是沒有辦法把它簡要地寫在筆記上的,所以你如果能夠將一本參考書做成筆記,某種程度上代表著你對於上面的概念已具備基本認識。另外,筆記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幫助複習,最後關頭複習時,自己親手整理的筆記絕對比任何總複習講義或是書籍都來得有幫助,而且做筆記也有助於寫字速度的提升。

(六)強迫自己:

我也許不是一個很有定性的人,但我卻是一個會強迫自己的人。我知道惰性的可怕,所以我會想辦法強迫自己來對抗它。比如說,我平常是在個人寢室裡讀書,所以我想辦法營造出「你沒事可做,只能讀書」的環境,所以我的寢室沒有網路、沒有電視、沒有閒書。而我回彰化老家時則因為家裡誘惑太多,所以我會盡量躲到圖書館去讀書。有位前輩說過:「準備考試,不要太愛自己」,我將它寫在紙上貼在牆壁,時時刻刻提醒我是不是對自己太好了。又比如說,我的興趣很廣泛,我喜歡打籃球、看漫畫小說日劇、看中華職棒、看NBA…等,為了考試,我鐵了心,停掉網路、遠離電視轉播,也跟球友承諾說我要封球到考後。而我一直到二試考前也都堅持不申請FB,甚至有一段時間還請女友將我的ptt帳號鎖起來XD後期更婉拒了所有朋友的邀約,把自己放在專心準備考試的軌道上。準備考試,我做了許多強迫自己的事,人家常說,「知易行難」,而所謂的行難,可能就是「強迫自己」很難,能做到的人很少,但如果你做了,你就是那很少的人—成功的人總是很少。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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